1.考试前后,按教务处要求听从班主任指挥,按照考试安排,做好一切与考试有关的准备工作。
2.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,严肃认真地参加考试。
3.考前准备充分,预备铃响后,准时进入考场,按规定座位入座;预备铃响后,凡在考场外逗留者,给予通报批评,迟到10分钟者取消当科考试资格。
4.考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化用品,答题只准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及圆珠笔。(画图可用铅笔)
5.学生在考试过程中,不准旁窥、交头接耳,不准交换试卷和传递纸条答案,考试前不准带任何资料到考场(开卷考试科目除外),考试作弊的学生除记大过一次外,还取消该科成绩。
6.期中、末考试一律实行单人单桌,科任老师交叉监考的方式。
7.卷面不清,可举手询问,不得私下议论,借机喧哗。
8.座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,答题字迹要清晰,卷面要整洁。凡在试卷上书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,视为作弊,该试卷按零分计算
9.按时交卷,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作答。提前交卷的应远离考室,不得在周围逗留和交谈。凡交卷后在考场周围逗留或交谈者,扣除该科目考试成绩总分1—10分,情节严重者,给予通报批评,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算。
10. 评卷时,要流水作业进行评卷,科任老师要交叉合分、抄分,以确保公正、合理。
月牙湖回民中学教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