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9-16 | 月牙湖回中学生会管理制度(暂行)
月牙湖回中学生会管理制度(暂行)
为了全面贯彻我校各项教育方针及管理政策,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,以培养有能力、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,塑造严明实效,团结一致,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组织。
根据我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1.学生会性质:
学生会是在校的领导和指导下,以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”为宗旨的学生组织,是联系团和学生间的桥梁和纽带。
2.指导思想:
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,坚持党团各项方针政策,培养卓识有效的工作作风。
3.干部素质:
严于律己、刻苦学习、工作踏实,认真负责、全面树立服务意识,参与意识,力争达到四个过硬,即“政治思想过硬,学习成绩过硬,工作作风过硬,工作能力过硬”。
4.干部责任:
学生干部要责任明确,积极配合,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,发扬“分工明确,密切协作”的优良作风。
第二章 学生会工作准则
1.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,要有明确的组织性,纪律性,制度面前人人平等。
2.学生会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,抵制本本主义,工作中要秉公无私,吃苦耐劳,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,开拓新思路。
3.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,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,将工作建立在全校学基础上。
4.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,力求做到工作出色,成绩突出。
5.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,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。
6.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,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。
第三章 学生干部任免制度
1.主席有权任免部长级以下干部,部长有权任免本部副部长级以下干部。
2.领导拥有主席团成员任免权。
3.下列行为之一,轻者警告,重者交给主席团讨论。
1) 工作不认真,搞形式主义,敷衍了事者。
2) 不遵守学生会制度,行为散漫,无组织性,无纪律性者。
3) 不服从学生会安排,搞个人主义者。
4) 有意破坏学校公物和校园公共设施者。
4.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,立即免去其所任职务。
1) 受校警告以上处分者。
2) 在公共场所打架、喧哗者。
3) 男女交往失体者
5.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批评,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。
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职责:
1.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。
2.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。
3.及时上情下达、下情上达。
4.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,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。
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,他在校领导的宏观领导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全校在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学生会的联系对象,学生会是学生自身管理自身的组织,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,体现互助友爱,培养全校在校学生会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,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,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。
牙月湖回中学生会
二00八年九月
发布者 匿名
2008-9-19 23:42:28
匿名